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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可致命,这种海鲜不能吃不能卖!

华夏时讯 2021-05-13

夜宵三宝


龙虾、烧烤、爆酱螺


但是这种螺


含有很多毒药


你不能吃!


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蛳螺、麦螺或白螺等,是国家禁止收集、加工、销售食品的有毒水产品。


中毒后没有特殊的解毒作用!

据了解,这种织纹螺广泛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省份,其形状特征为尖尾,细长的蜗牛体,长约1厘米,宽约0.5厘米。


织纹螺含有麻痹性神经毒素,每年春季和夏季毒性较大。食用后可中毒。轻度蜗牛可导致头晕、呕吐、嘴唇和手指麻木、严重死亡。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小时。目前,对蜗牛引起的食物中毒缺乏有效治疗。


食用蜗牛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防止蜗牛食物中毒的2012年第13号决议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买卖有纹理的蜗牛。


要知道毒药还在打折


9被判刑


39岁的郑先生在玉环市青冈镇开了一家龙虾餐厅。龙虾销售旺季一到,小店生意就非常繁荣,但也有很多老顾客。但龙虾销售有时会让龙虾在上市前每年春天更容易销售。郑正考虑开发一些新颖的菜肴,以吸引顾客,赚更多的钱。


你为什么不卖一些变形螺丝钉呢?"从事餐饮业很多年了,顾客经常问郑某,是否卖有纹理的织纹螺、河豚等海鲜。郑知道美食家为这种食物寻找奇迹的心理,所以他开始了卖变形蜗牛的想法。

郑先生找到了一个经常做生意的海鲜小贩,找到了一个办法,花4795元买了68.5公斤的蜗牛,然后加工成蔬菜,卖给龙虾店里熟悉的客人。


在被捕时,郑出售了50公斤编织蜗牛,销售额5000元,利润1500元。其余的18.5公斤变形蜗牛被查获。


最近,玉环市人民检察院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起诉郑,最终被判处刑事拘留六个月,并处五千元罚款。

今年到目前为止,玉环有九人因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而被定罪,并被判处一年至三个月的监禁和罚款。


为了切实保护群众的"舌尖安全",检察机关在履行办案职责的同时,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组织警官参观玉环主要菜园、菜馆,加大对摊贩的宣传力度,并针对这次访查向市场监督部门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刑事司法的威慑和预防作用。


检察官特别提醒


目前是蜗牛、河豚的高峰期,也是最毒的时节,市民绝不能放过!


1.市民大众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购买及进食有纹理的蜗牛。


二、发现食品生产、销售单位购买、加工、销售变形织纹螺的,应当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3.误吃织纹螺后,如出现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的症状,应立即就医。


生命是宝贵的


千万不要吃织纹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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