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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关于“培育第三方医学检验 构建高质量共享医疗新格局”的提案

华夏时讯 2021-05-13

中国民生新闻网两会报道组(记者许晓宇、陈龙狮、范焱华、孙铭、刘文勇、李桂光、常江)今天我们报道组收到许多代表委员的投稿,特此将我们收到的、可以公开发表的全国政协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刊登出来。其举的目的是:彰显全国政协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风采和爱国激情。
“委员提案”是全国政协委员宋亚坤女士撰写的。她的题目是《关于“培育第三方医学检验 构建高质量共享医疗新格局”的提案》,请全国读者分享:

提案内容:
第三方医学检验,又称独立医学实验室(Independent Clinical Laboratory, ICL),国家卫健委定义为:“以提供人类疾病诊断、管理、预防和治疗或健康评估的相关信息为目的,对来自人体的标本进行临床检验,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检验、临床微生物检验、临床细胞分析遗传学检验和临床病理检查等,并出具检验结果,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

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业务合作,定期集中收集并检测从所合作机构采集的标本;检验后将检验结果报送至相应的机构,应用于临床,通过市场化运作参与到医疗服务之中。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在医学检验产业链中,上游为检验设备和试剂供应商,下游为各类医疗机构,处于产业链中间环节,为下游建立规范化、标准化、集成化高质量检验平台,具有集团化管理、规模化生产、连锁化经营的优势,对下游具有很强的共享性,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降低下游成本、减轻患者负担、提高医疗服务的边际效益。

一、我国第三方医学检验发展的现状

在医疗机构细分行业方面,根据《2019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到2019年末,我国拥有各类医疗机构1007545个,其中857087个诊所、医务室和农村卫生站基本不能开展医学检验,占85.08%。在开展医学检验的150458个医疗机构中,第三方医学实验室1817个,约占具备医学检验机构的1.21%,占医疗机构总数0.18%。

在检验能力方面,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为2500-3000项,具有检验扩项能力强、专业化程度高的优势;三级医院为300-500项,但绝大多数大学附属医院、省级医院的具有专业人才多、检验能力强、科研水平高的特点,检验项次在1000-3000左右;二级医院为100-300项;一级医院在100项以下。

在市场份额方面,根据《2019年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2018年我国医疗卫生机构收入3.34万亿元,占GDP90亿元的3.71%。公立医院检验收入3156亿元,经测算2018年全国医学检验市场规模大约为3404亿元,当年第三方医学检验市场份额为4.9%,因此第三方医学检验规模为166亿元,而金域医学、迪安诊断、艾迪康和达安基因约占第三方医学检验市场70%份额。在新冠疫情发生后,第三方医学检验发展迅速,至2020年9月,全国第三方医学检验核酸检测累计占全国总量的40%。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第三方医学检验起步晚,到上世纪90年代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诞生,这是在我国最早获得 《医疗执业许可证》并进人市场的独立医学检验机构。近10年来,每年大致增加100家,现已达到1817家,但市场份额仅为5%,与美国、欧洲、日本40—67%的渗透率相比,我国第三方医学检验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二、我国第三方医学检验发展的机遇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国民健康问题提到国家发展的战略层面,2017年党的十九大习总书记在报告中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为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卫生事业发展进入快车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大健康产业进入新阶段。

首先,法律法规日臻完善,为第三方医学检验实践提供了制度保证。目前,我国初步建立起以《宪法》为基础,《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和《健康促进法》等部门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为主体,《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各类办法》等行政规章,以及《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为抓手的第三方医学检验法律制度体系,确立了第三方医学检验的法律地位,享有法律保护,独立承担民事、行政和行事责任;规范了医学检验行业执业环境,检验设施和设备、职业资格、职业操守等必须符合《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明确了第三方医学检验结果与其它医疗机构互联互通、结果互认的法定依据,消除了体制障碍和法律壁垒。

其次,政策措施不断到位,为第三方医学检验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2017年国务院颁布《“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提出,大力发展社会办医,大力发展第三方服务,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从宏观上,确立了第三方医学检验的专业分工。2018年国家卫生部门下发《推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第三方医疗机构的共享机制:医疗机构与独立的医学检验机构签订协议,可作为相关诊疗科目的登记依据。2019年国家卫健委、发改委等部门下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在品牌效应打造、公立医院和第三方医学检测机构分工合作、医保结算以及多种合作模式探讨等方面,作出具体的政策支持。2019年,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提出,大力推动结果互认制度......,在医联体内率先实现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检测等资料结果互认和信息共享。2019年国家卫健委《开展医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开展促进诊所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社区医院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等科室可由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鼓励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中心......,与诊所建立协作关系,实现基层医疗资源共享。在提出“分级诊疗”后,2019年新成立的国家医保局推出《DRGs付费国家试点技术规范和分组方案》,推动医疗分工合作,控制医疗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临床医学检验将让渡于专业化程度更高、集团化、规模化的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尤其是,2020年2月李克强在主持召开的国务院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开创政府大规模购买第三方检验服务先河,为后来的疫情防控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此次,各地方政府对于第三医学检验机构持开放态度,将其定义为大健康产业检验科技服务细分行业,进行医学检验全产业链来开发、培育和打造,延长其服务链和价值链。各地在出台“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时,浓墨重彩,强调从市场准入、土地出让、房屋租赁、财税政策、人才引进、科研经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产品上市和企业上市奖励等多方面给予便利化和优惠措施。尤其是新冠疫情发生后,一些地方政府让渡市场,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赋予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开展公共领域核酸检测业务,推动了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蓬勃发展。

再次,国外实践活动,为我国第三方医学检验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一是国外医学领域专业化分工,呼唤共享式第三方机构提供技术支撑。早在40-50年代,在欧美发达国家,医疗超市(Medical Mall)的出现,不同专业的独立执业主体进驻在如超市一样的医学中心,执业机构个体化、服务专业化,但需要包括检验、药房、影像等在内的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共享式技术支撑,为临床医生服务。这样类似我国现在的医联体形成了,分工合作,最大限度地提高边际了专业优势、降低了边际成本、增强了边际效益。

二是建立便捷支付体系,增强了公众对第三方的认知。在构建国家或商业医疗保险中,欧美国家不尽相同,美国以商业医疗保险为主,国家或州对本级合格人群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障计划;二欧洲大多数实行国家资本主义,国家提供医疗保障。无论两种模式如何,一个共同特点是信息共享的支付体系基本相似。个人无需对第三方医学检验负责,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根据与医疗机构、保险机构的合约,保险机构实时付费或定时付费,几乎与患者无关。这样,极大地让患者感受到支付便捷,患者也认可这种基于专业分工带给的技术水平的提供和成本的控制。

三是医院市场让渡,提高了第三方的市场份额。在欧美国家中,一些医院几乎也是基于专业分工,将资源投入到与本机构任务最大、优势最明显的领域,让渡不具有比较优势的市场,在专业领域开展品牌竞争、技术竞争和服务竞争,实现边际效益最大化。因此,第三方医学具有机构的渗透率大40—67%。

四是规模化经营,成本降低,竞争力增强。在欧美国家,第三医学检验之所以渗透率高,竞争力强,原因就在于集团化管理、连锁式经营,实行集中采购、批量配送、规模化生产,突出主业,行政成本、物流成本、人力成本可控制在最佳状态,因此,在价格竞争中优势明显。

五是科技创新,增强了临床医生主动接受第三方检验的意愿。欧美第三医学检验机构专注医学检验,时刻瞄准临床前沿有什么问题、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和科技前沿的最新动态,能够很好地将医学检验全产业链条串联起来,形成产品开发优势、临床试验优势和产品转发优势。因此临床医生具有自觉接受第三检验的强烈愿望,并且鼓动医院行政当局,关注医疗自身领域,谋求自身发展最大公约数。

四、我国第三方医学检验发展的困难与问题

一是医院让渡不够,第三方医学检验市场渗透率低。我国现有100万个医疗机构,8000个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市场份额仅为5%,且主要分布与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较发达、开放程度较高地区。由此反映出,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总量不足、市场占有率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尚不能与全国三级甲等医院检验科相提并论。究其原因,法律法规滞后于经济发展需要,政策措施配套未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医疗界依然存在“大而全”、“小而全”的惯性思维,“只有自己做的,才是正统的”误区,医疗机构与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信息不互联不互通,检验结果不互认;由于公众对医院“大而全”、“小而全”长期以来持依从态度,在政府中工作往往形成老百姓“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一切工作的要求,由于公众信息不对称,无法获得正确的舆论导向,也就被沦为“跟风者”,绑架政策,形成现阶段第三方市场渗透率低的问题。

二是执业行为欠规范,负面效应频发,损害了“救死扶伤”白衣天使的形象。在医学检验中,一些医疗机构“大处方、乱检查”成为老百姓热议的诟病;一些医学检验机构采样不规范、送检不及时、检验质控不严格、检验漏项、错项不时发生、检验报告错发等等,出现假阴性和假阳性,致使临床误诊、漏诊时有发生,检验结果的权威性、规范性、科学性、准确性、公正性受到质疑,损害了患者的健康权,也损害了医疗行业声誉。

三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不健全,检验服务价格战正在成为第三方医学检验良性发展的阻力。目前,我国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只能执行政府指导价,而营利性机构可以选择政府指导价,也可选择市场调节价。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绝大部分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在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合作中,只能在政府指导价的上线以双方协议价格形成机制,确定检验项目价格。但在与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合作中,可自由定价,然后在当地医保部门备案,以此作为价格形成机制,因此,出现“两类机构、两种价格形成机制”;“同类检验项目,不同服务价格”;“同类检验项目,相同服务价格”;“同类机构,不同级别、不同服务价格”等价格现象。目前,在一些城市,上演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价格战,再配合“五花八门”的广告战,严重扰乱了第三方医学检验市场,给核酸检测带来了巨大的传播风险。

四是社会认可度不高,行业歧视和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影响高质量第三方医学检验的发展。第三方医学检验业务主要承接来自于上游研发机构体外诊断设备和试剂临床试验,以及来自于下游医疗机构医学检验,走进公众视野时间并不长,而且在医疗服务的后台,公众认知度不高。更由于第三方医学检验主要由社会力量兴办,并不像计划经济体制下“正统”公立医院那样有影响力,常常处于医疗服务的从属地位,因此免不了存在行业歧视。在行业组织地位不高,进入卫生部门专家组不易,参与制定或修订行业标准和规范困难,制定的行规主要参考三甲医院;在实验室认可中,也常常遇到行政壁垒,严格控制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名额;在对外交流中,不能与公立医院专家一视同仁,对等交流;在继续教育培训中,将第三方医学检测机构视同于试剂厂家或生物公司,费用是公立三级医院的 4-5 倍,凡此种种,行业歧视累见不鲜。此外,地方政府保护政策也干扰市场的有序竞争,省会级城市以其特殊的行政地位,设立的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可以凭借物流支撑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全省的医疗资源配置,但市级城市因不具有资源优势,设置此类机构受到很大限制,宁肯以非市场化的垄断,培育公立医院“做大做强”,也不愿将资源优化配置规模化集约化的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视乎政府配置到非公立医疗机构,就存在廉政风险。这种行业歧视和保护政策严重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和公平市场竞争的制度。

五是人才瓶颈突出,在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人才政策落地困难。当前,第三方医学检验还处于初创期,总体规模不大、生产能力不强、品牌战略不突出、经济效益不高,人才吸引力远不及公立医院。各地政府对高校和公立三级医院的政策倾斜已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动辄年薪100万元、安家费200万元、科研经费500万元等高开的价位,对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应包尽包”,青年学者无一例外选择进高校和三甲医院,第三方机构哪有竞争力。政府资源理应作为全社会资源,公平分配,然而“恒富愈富,恒穷愈穷”的策略损害了中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利益,只能是人才瓶颈愈来愈突出。因此,切实制定有效的人才政策,才有利于第三方医学检验的发展。

五、建议

第三方医学检验是医疗服务体系中的重要成员,涉及医药、医疗和医保“三医联动”顶层设计、资源统筹公平分配、科技创新和适宜技术高效应用、有序公平竞争、行业自律和他律等方方面面。通过培育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让医疗行业各细分领域资源利用集约节约、专业优势互补、信息互联互通、结果互认共享,从而实现医疗服务最优、边际成本最低、边际效益最大、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共享医疗新格局,为“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健康保障。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为培育第三方医学检验,构建高质量共享医疗新格局提供政策支撑。

2009年新医改实施以来,初步建立起有利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法规政策体系,第三方医学检验已开了头、起了步,正在新医改目标中迈进。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认真实施《“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卫生与健康规划》,加强医药、医疗和医保“三医”制度有效衔接,避免政出多门,打通“最后一公里”制度障碍;消除信息“孤岛”,切实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结果互认。

二是坚持统筹协调。在医药制造方面,支持民族医药企业开发长期被国外垄断的大型医疗检验设备和高效能、实用型及时性(POCT)微流控多联检设备及试剂,减少对国外进口的依赖,避免出现“卡脖子”现象。在医疗服务方面,统筹规划,将城市点多、分散的诊所相对集中,形成若干个功能比较齐全、经营主体多元、特色鲜明的医疗超市(Medical Mall),设置共享式第三方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药房等机构,如此既为临床医生提供技术支撑,又减少患者“跑路”,克服大医院“三长一短”的就医弊端。在医疗保障方面,完善第三方价格形成机制,按生产要素合理定价,克服现阶段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与医疗机构协议定价出现的“价格歧视”。

三是坚持“两轮驱动”。在医疗服务中,无论是“公立”全民所有制,还是“民营”其它所有制,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医疗服务主体,都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虽所有制形式不同,但目的相同。因此,在管理上,卫生部门不仅是公立医院的“总院长”,也是民营医疗机构的“主心骨”,应当制定政策“无差别”,资源分配“不歧视”,解决矛盾“不回避”。坚持公立和民营机构“两轮驱动”,推进卫生事业和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专业分工,有“保”有“放”,形成医疗服务“最大公约数”合力。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专业愈来愈分化,既要注重填平专业之间的“鸿沟”,又要大幅提高专业化水平。

一是遏制大型公立医院“无序扩张”。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的主力军,也是资源消耗的大户。公立医院不应追求“大而全”,应合理分工发挥各自优势,有“保”有“放”,突出“主业”,优化“次业”,从而实现集约节约的目的。

二是公立医院应当学会让渡市场。将专业化程度低、比较优势不突出的医学检验,让渡给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而不是“主”“次”不分,拼命挤兑有限的医院短期诊断、治疗和康复的优势资源,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度。同时,也应当限制大医院举办养老服务,挤兑医院资源,养老服务应当交由长期照料的养老机构,只有这样,才能分工合作,突出各自的比较优势,求得资源利用的最大“公约数”。

三是公立医院要把心思放到主业上。看病是医院的主业,是医生的天职。要改革医生晋升制度,评价医生的“金标准”应当是“能不能看病”、“能不能看好病”,而不是发了几篇SCI论文。要培养医生的人文精神,而不是缺乏人文关怀的机器;要培养医生的工匠精神,耐心、细心、有责任心从事医学事业。要培养医生淡泊名利的精神,而不是一味“向钱看”物质主义,让医学回归本源,让医生回归利他的人文主义。

(三)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水平。

目前,第三方医学检验人才瓶颈突出,学科建设滞后,体制机制不健全,服务能力有限,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是要突破人才瓶颈。要大力开发第三方人才市场,扩宽人才渠道。要制定与公立医院类似的人才扶持政策,在经费上,给第三方人才分“一杯羹”;在住房上,公租房、廉租房、周转房、住房补贴一视同仁;在人才使用上,行业组织、专家组团、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政府咨询给第三方人才无差别对待;在褒奖上,评优评先、成果奖励一视同仁。由此,最大限度地消除“体制病”,最大限度地释放第三方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是要加强学科建设。第三方医学检验涉及多学科和交叉学科。要瞄准医学前沿和发展方向,加强生物技术、基因工程、人工智能、大数据、云技术等现代科技学习和研究,为临床精准诊断和精准治疗提供新理论、新知识;要为上游研发机构提供临床应用的解决方案;要提高医学检验集成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实现采样、运送、分拣、留样、测试、结果报告全过程可追溯,避免系统误差,减少随机误差,精准检验,准确报告,为临床当好参谋和助手。

三是要加强交流合作。作为一种新兴服务业,第三方医学检验要加强与监管部门交流,要主动参与本行业法规学习,主动接受合规性和创新性审查,为监管部门反馈检验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积极申报质量体系认证,加强室内和室间质量控制。要加强学术交流,学习新知识,交流新经验,共享新成果。要加强医学检验新平台建设,合作建设网络实验室和开放实验室,为上游研发机构和下游医疗机构提供共建、共治、共享平台,形成合作共赢格局,提高资源利用率。

(四)争取地方政府支持。

从欧美等发达国家实践经验来看,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是缓解看病难、优质医疗资源稀缺、减轻国民经济负担等问题的重要途径。第三方医学检验贯穿医疗全行业,关键落实在政府。

一是第三方医学检验的市场边界。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地方省情、市情差异极大。为此,应当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第三方医疗机构在三级医院、基层医院、个体诊所(卫生室、门诊部)等的市场边界,既不搞一刀切,也要有所作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和政府调节市场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是政府购买服务。在新冠疫情中,各地政府发挥了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专业检验的作用,采取购买服务,让渡市场,第三方机构得到了极大发展。在今后政府购买服务中,应当建立应急采购制度和常规采购制度,既要保证采购的合规性,又要保证检验的及时性,确保政府有限资源发挥相适应的作用。

三是对初创机构的扶持。初创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资本小、无经验、无市场。政府在心理上应有怜悯之心,鼓励创新创业;在市场准入、资金扶持、财税减免、房屋补贴、银行信贷等给予支持;在政府购买服务中,可以适当让渡,让其轻装上阵,度过困难时期,实现创业就业。

四是对于成熟机构的引导。成熟第三方医学就业机构已具备市场竞争能力,应当引导企业发挥比较优势,开展市场竞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同时,引导升级迭代,加大上游产品开发,提高水平增强竞争力。

附件:全国政协委员宋亚坤简介

宋亚坤 全国政协委员,现任吉林福源馆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吉林省工商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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