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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关于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施金融“通行证”制度 的建议

华夏时讯 2021-05-13

中国民生新闻网两会报道组(记者许晓宇、陈龙狮、范焱华、孙铭、刘文勇、李桂光、常江)今天我们报道组收到许多代表委员的投稿,特此将我们收到的、可以公开发表的全国政协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刊登出来。其举的目的是:彰显全国政协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风采和爱国激情。
“代表建议”是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崔世平先生撰写的。他的题目是《关于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施金融“通行证”制度的建议》,请全国读者分享:

为满足在内地工作、生活的澳门居民和企业对跨境金融服务的需求,近年来澳门金融机构对于进驻横琴的诉求越来越强烈,但目前实际成功进入横琴的澳门银行、保险类机构数量有限,仅有大西洋银行横琴分行和澳门国际银行横琴代表处两家。从现行中央政府对外资金融机构准入门槛政策来看,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取消了外国和港澳地区银行在内地设立分行的总资产要求,但银行机构的准入仍然需要中国银保监会审批同意;而对保险公司准入而言,目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管理条例》和CEPA中对保险公司总资产50亿美元准入要求的澳门机构亦仅有2家。
对于加快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融合发展,三地政府已有相当高的共识,但由于三地的法律体系、货币、利率及汇率形成等机制都不同,在实际操作层面上仍有不少困难亟待磨合。琴澳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与欧盟在一体化进程中遇到的问题具有一定相似性。对此,欧盟银行联盟为促进欧洲内的金融业融合发展,订定了“单一监督机制”(Single Supervisory Mechanism)。当中,为解决成员国金融机构跨境拓展业务的问题所实行的“通行证(Passporting)”程序,对加快琴澳金融深度合作实践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对于欧元国家及参与上述“单一监督机制”的其他欧洲国家,成员国的次级规模银行或金融机构,仅需获得母国金融监管当局的审批许可,并由母国金融监管当局通知欧洲央行及东道主成员国作备案后,就可以在“单一监督机制”下的其他成员国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金融业务销售金融产品。
为促进金融要素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率先实现更自由便捷的流动,建议研究以横琴新区为试点,参考欧盟银行联盟模式试行金融业“通行证”程序。让有意到横琴开展业务的澳门银行、保险机构,向澳门监管部门的金融管理局申请,经审批后由澳门金融管局通知广东省相关金融监管部门作通报备案。获准“通行证”的合格金融机构,即可在横琴展业,无须经由内地金融监管部门再次进行准入审批,也无须在内地单独设立子公司。经此制度进驻横琴的澳门金融机构,由澳门金融管理局根据澳门的银行和保险法律法规实行监管,并需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的监管要求,定期向银保监会提供信息披露。透过研究适用于一国两制下的“通行证”程序,放宽澳门金融机构入驻横琴的准入门槛,让市场运作引领制度融合及创新,为探索粤港澳大湾区三地金融业深度融合的制度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附件:全国人大代表崔世平简历


崔世平,博士。美国加州注册结构工程师、土木工程师,澳门注册土木工程师、城市规划师。
同时身兼第十三届澳门区全国人大代表、澳门立法会议员,中国科协全国委员会委员、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会长、澳门城市规划学会会长等职务。
现为新域城市规划暨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珠海市大昌管桩有限公司董事长、澳中致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行政总裁、澳门青年创业孵化中心董事长、中国银行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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