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歌手罗志祥楼顶豪宅偷盖泳池,遭检举后答复狡猾,被官方要求限期30天内拆除。
罗志祥两年前花2.7亿台币购置台北内湖24、25楼顶层豪宅,将其打通,并动工在25层打算建游泳池,欲使之成为拥有空中泳池的豪华别墅。
不过,此举遭该栋楼的其他用户反对与不满。被检举后,罗志祥答复已获得楼下住户同意。可是他所说的楼下住户指24楼豪宅户主,也就是他自己。从罗志祥的答复可看出,要么他不懂更改房屋结构须考虑楼宇承重等因素和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诉求,以为更改房屋结构只要征求直接被影响到的次楼层房屋户主同意即可。这大概也是他买该栋连层豪宅的原因。要么他就是打算偷偷私自增盖泳池。考虑建筑师给罗志祥画设计图时会提前向打算建游泳池的罗志祥分析种种专业问题,所以罗志祥不会存在法盲情况,他就是打算瞒混过关偷盖泳池的。
罗志祥与管委会开会沟通后,会议决议暂缓该空中泳池工程,罗志祥须先申请变更使用执照。
台北市建管处表示,罗志祥豪宅室内装修部分已向台北市建筑师公会申请审查许可,今年10月底已申请竣工查验。对于对罗志祥增设的顶楼泳池的检举,台北市建管处指出,增设空中泳池须先申请变更使用执照,且要考虑泳池涉用水量和建筑承重量,须申请结构补强工程,另外,也要理清泳池位置是否涉及大楼公共产权。
台北市建管处派人亲自前往勘测罗志祥建得已成型的泳池,结果显示实属违建。台北市建管处发言人洪德豪表示,确实有住户在顶楼角落兴建游泳池,且确实与使用执照竣工图不符。现泳池尚未使用,现场依违章建筑予以查报处分,并要求违建人限期1个月内自行拆除,否则即依规定执行强制拆除,且收取拆除费用。
台北市建管处进一步说明,依建筑法规定,游泳池属杂项工作物,屋顶增设游泳池,应委托开业建筑师办理变更使用执照,并案申请杂项执照,除了要检讨屋顶楼板载重是否符合规定外,并应取得屋顶共有人的同意才合法,经取得变更使用执照后方能合法使用。若二次施工擅自建设游泳池,将依法处以6万以上、30万台币以下罚款,并连续处罚。必要时强制拆除。
罗志祥不愧是泳池爱好者,半年前,因为被女友周扬青,爆料其出轨多位女星。而且还曝光了罗志祥的爱好,称其喜欢参加各种派对,还包括许多私密和性感的派对,而泳池派对就是其的最爱。
当时报道称,罗志祥有几个小兄弟,在台湾综艺圈混得不错,经常和些嫩模和女艺人都有来往,所以就经常组一些派对,有夜店派对,睡衣派对,泳池派对,等一大堆打着各种名号的派对。而罗志祥就是派对的主角,因为知名度高,所以很多女生也愿意参加,这也就有当时热门的“多人运动”。
罗志祥因为这些爆料,形象大跌,成了大家调侃的对象。各方面的合作公司和团队,也陆续和其解除了合约。虽然罗志祥多次道歉,但也没得到大家的原谅,反而引来了更多的嘲讽。罗志祥只好回台湾休息,一直到现在也没出现在大陆的公众场合上。只是没想到罗志祥再一次出现大众面前还是以违建泳池的负面形象出现。